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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四平市委员会机关工作制度
政协四平市委员会机关工作制度
时间:2014/05/06 02:05:17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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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四平市委员会机关工作制度
                              (2004年5月)

 

政协机关“十不准”

市政协机关是委员之家、履行职能的平台、开展活动的中心。市政协机关工作人员要切实遵守国家公务员有关条例和相关规定,奉公守法,严明纪律。要切实地为广大政协委员服务。

1、 不准迟到、早退,工作时间不空岗。

2、 不准矿工。凡连续旷工15天或年内累计旷工超过30天者,予以辞退。

3、 工作时间不准喝酒(工作需要和特殊情况除外)。酒后造成影响者,取消年终评优资格。

4、 工作时间不准从事打牌、下棋等与工作无关的娱乐活动。

5、 不准无故不参加市政协机关组织的各项活动。

6、 不准以权谋私,以岗谋私。

7、 不准违反市政协机关制定的学习、财物、用车等管理制度。

8、 不准工作草率拖拉、敷衍了事、

9、 不准说不利于团结的话、做不利于团结的事。

10、不准使用不文明语言,倡导举止文明、热情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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