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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新时代提高基层人民政协履职能力问题
论新时代提高基层人民政协履职能力问题
时间:2019/09/12 10:09:01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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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论新时代提高基层人民政协履职能力问题

 

高卫红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始终高度重视人民政协事业发展,强调“人民政协要主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全面增强履职本领,着力提高政治把握能力、调查研究能力、联系群众能力、合作共事能力”。“四个能力”进一步明确了新时代加强政协履职能力建设的基本内容和具体要求,对于人民政协扎实做好强基固本的各项工作,完成新时代赋予人民政协的新使命具有重要指导意义。因此,本文将从提高人民政协履职能力的意义、新时代基层人民政协履职能力现状分析及提高基层人民政协履职能力的路径探索三个方面进行论述,期望能够为基础人民政协发展提供参考与借鉴。

一、提高人民政协履职能力的意义

习近平强调:“做好人民政协工作,必须坚持人民政协的性质定位。”这是提升人民政协履职能力的前提条件。在《人民政协章程》中对人民政协的性质定位做了明确规定:首先,它是中国人民爱国统一战线的组织;其次,它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重要机构;最后,它是我国政治生活中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形式。人民政协的基本职能就是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和参政议政,政协要围绕团结和民主这两大主题履行职能。只有准确认识和定位人民政协的性质基础上,才能更好推进政协履职能力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适应新时代的发展。

在新时代新形势下,提高人民政协履职能力首先是服务经济发展的需要。人民政协应紧紧围绕“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这个目标不动摇,聚焦社会发展,视察调研,提出良方妙策。其次是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需要。人民政协要多方凝聚起改革发展的共识和定力,不断鼓舞和提振全国人民一心一意搞建设的信心和士气;要充分发挥好组织优势,做到反映民情民声的同时又为老百姓多办好事实事。由此,提高人民政协履职能力意义重大,它是新时代人民政协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现实要求。

二、新时代基层人民政协履职能力现状分析

人民政协经过近70年的建设与发展,其职能范围不断向广度和深度拓展,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后,人民政协作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重要渠道和专门协商机构、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党和国家事业建设中的地位不断提升,成为具有中国特色的制度安排。与此同时,由于国内外形势的不断发展与变化,人民政协也面临新机遇和新挑战。目前,基层人民政协履职状况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还有相当的差距,政协的履职能力建设与政协协商民主建设、政党协商、社会治理等结合得还不够密切,仍存在履职能力建设滞后或不足等问题,主要体现在如下方面。

(一)政治把握能力有待提高。人民政协是政治组织,政协机关是政治机关。因此,要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切实加强党对人民政协工作的全面领导,完善政协党的领导体制,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不断深入,开创了政协工作新局面。然而,一些基层人民政协还没有完全适应新时代的变化,存在思想认识不到位、政协党组设置不健全、政协特点不突出、党员委员作用发挥不充分、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等缺乏党派意识,党派功能被弱化等问题,从而造成委员履职效果不佳、影响力不高。

(二)调查研究能力有待提升。调查研究是掌握客观情况,保证科学决策的基本前提,是人民政协收集民意、汇集民智,履行职能的常规工作。因此,深入基层、扎根基层进行调查研究是每一个政协委员必修的基本功。目前,各级政协虽开展了很多调查研究,对于党和政府科学民主决策、加强和改进工作起到了重要作用,但也存在一些不足,如一些调查研究趋于模式化、板块化、快餐化,缺乏链接性、整合性、前瞻性;一些调查研究仍停留在表面上或者与政府长期规划不对接,缺乏实效性和操作性。另外,受界别观念的影响,民主党派之间合作不够充分,较少开展跨届别联合调查研究,更多的是单打独斗,这在一定程度上造成时间上和资源上的浪费,很难为高质量的参政议政成果提供支撑。

(三)联系群众的能力有待加强。人民政协一方面围绕党和国家大政方针、重大改革举措、重要决策部署贯彻执行情况反映社情民意;另一方面,围绕民生改善,在问计于民、问需于民中真实反映群众呼声意愿,推动惠民政策落实。因此,联系群众是政协工作的重要内容,也是政协委员的民主协商能力的重要体现。然而,有些委员联系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多,关心平民百姓少,提案也因没有深入群众、倾听群众呼声而不接地气,难以获得群众的满意和赞许。

(四)合作共事能力有待提高。人民政协作为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重要机构,是发挥中国基本政治制度和新型政党制度特色和优势的重要制度平台,也是发展政协协商民主、党内民主、党际民主、人民民主的重要制度平台。但有些政协组织较少以界别为单位开展活动,存在界别工作不到位,整体效能偏低,缺乏突破界别界限,合作协商、联合提案、调研、视察和学习等问题。有些政协委员界别意识不够强,与所联系界别群众缺乏沟通联系,代表本界别表达意见建议的自觉性不强。因此,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背景下,人民政协履职的统一战线仍需继续加大力度,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做到美美与共,合作共赢。

(五)政协委员的产生和退出机制有待完善。政协委员多是来自各个界别的优秀人士,是人民政协事业的主力军,也是民主协商的主体。然而,在政协委员的产生以及退出上尚未建立起一套科学、严谨的机制。目前,政协委员的产生基本是由委员所在单位的党委组织部门或者统一战线工作部门推荐,交由组织部门和政协党组发表意见并交由党委来审定,最后由政协通过主席会议或常务委员会会议通过。政协在政协委员的产生过程中自主性和参与度较低,从而造成产生行为和用人行为之间“断层”严重,政协委员良荞不齐。同时,由于缺乏有效的退去机制,政协对一些履职不积极、工作缺乏热情、业绩不突出的政协委员的束缚和制约较弱。

(六)政协委员管理及考核机制不够健全。长期以来,政协对委员的管理及考核机制比较单一、泛泛,缺乏细化的委员管理制度和履职考核制度,更多的是强调委员自我管理、自我提升。这无形中弱化了政协对委员的管理,导致部分政协委员在履职过程中责任意识淡薄、工作束手束脚、履职动力不足,甚至有的政协委员在履职期间从未写过提案或真正实质性参与过政协工作。这些势必影响政协委员履职的积极性以及委员在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和参政议政过程中的重要作用。

(七)政协委员群体的长效培训和教育机制有待完善。政协工作有其自身的特殊性和专业性,需要政协委员群体具备良好的履职责任感和较高的业务能力及履职能力。虽然大多数政协委员都行业精英在各自领域表现突出,在工作岗位上发挥着核心作用,但有些委员在本职工作上投入精力较大,在政协工作上投入较少。有些政协委员,尤其是刚入职委员对政协工作认识不清、工作能力不足。为此,在政协事业发展过程中,非常有必要制定群体的长效培训和教育机制,定期对所有委员,特别是新委员进行履职能力的培训和教育,从而提高政协委员履职水平和政治思想意识,从而推动政协事业更好地发展。

三、新时代提高基层人民政协履职能力的路径探索

针对当前基层人民政协履职建设上存在的问题与不足,人民政协要深入开展调研,查摆问题,寻求解决问题的路径与对策。人民政协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根据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需要和要求,着力提高政协领导、政协委员的“政治把握能力、调查研究能力、联系群众能力、合作共事能力”以及在此基础上形成的协商能力,同时完善相关的制度机制程序,增强履职实效,更好地承担起新时代赋予人民政协的光荣使命。

     (一)坚持党对政协工作的领导,把政治把握能力建设放在首位。首先,加强党组对政协工作的领导。政协党组是同级党委在政协设立的领导机构,是有效实现党的政治领导、思想领导和组织领导的重要组织形式和制度保证。要把方向,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把政协工作置于党委坚强领导之下;要管大局,一切以中心大局为重、一切为中心大局助力,确保政协履职与党政工作同心、同向,画出最大同心圆;要保落实,把党中央大政方针和党委各项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落到实处。其次,深入学习领会贯彻习近平人民政协新论断新思想新论述新要求。习近平同志关于人民政协的新思想是习近平同志治国理政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习近平同志关于加强党对人民政协的领导,重视人民政协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作用地位,提出人民政协工作要坚持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强调人民政协在发展协商民主中的重要作用,指出人民政协要紧扣改革发展,持续推进履职能力建设的新思想新部署新要求,有力推动了人民政协事业的新发展。第三,加强政协领导班子建设,强化政治责任意识基层人民政协要高度重视班子建设,改革和完善政协党组领导制度、工作责任制度、会议制度,建立健全政协领导责任追究制度和工作考核奖惩制度及机制,绝不能把政协变成干部“中转站”和“养老院”。

(二)坚持调查研究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基石。调查研究是人民政协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的基工作。因此,委员们的调查要深入,研究要用功,力戒重调查轻研究、只调查不研究,重数量而轻质量,重形式而轻内容。在解决问题思路和方向方面,需要从全局角度出发,善于发现问题、寻找深层次问题,选好切入点,建有用之言,献务实之策。要调动党派内部成员政协履职的积极性,主动参与政协组织的各自社会调研活动。各民主党派之间要打破界别限制,相互协作,为国家提供高质量的参政议政成果。

(三)坚持人民政协的人民属性,紧密联系群众。中国共产党人的初心和使命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也是人民政协的初心和使命。坚持人民性,自觉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就要关注和解决好人民群众所想、所需、所盼。政协委员在写提案和反映社情民意上要紧扣时代特点、紧贴群众需求,抓好政协提案督办、畅通社情民意渠道,真正把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履行职能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人民认可作为衡量政协工作的最终标准。

(四)坚持人民政协的统战属性,凝心聚力干实事。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是中国人民爱国统一战线的组织,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重要机构。因此,要坚持双向发力,牢记“合作初心”,处理好一致性和多样性关系,提高合作共事能力。要善于扎牢政治底线,始终突出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求一致性之“同”;要善于尊重包容差异,存多样性之“异”,把能够团结的一切力量团结起来,把不同方面、不同界别正当的利益诉求最大限度包容进来。对党派和各方面人士要真诚以待,“多了解、多理解、多尊重、多商量”。完善主席会议成员联系界别制度,为界别更好发挥作用提供有力指导。进一步建立健全专门委员会联系界别的制度,统筹谋划推进界别的履职活动,使专门委员会成为开展界别工作的重要组织依托。

(五)加强政协委员队伍建设,健全政协各项管理制度和考核机制。政协委员是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主体,因此,对政协委员的管理是提高政协履职能力的重要保证。政协应通过各项管理制度与考核机制约束和强化委员管理,使委员管理考核有据可依、有章可循。首先,把好政协委员入口关。一方面,政协委员所在单位在推荐委员人选时要严格把关;另一方面,政协在推荐、讨论和审核批准过程中要发挥主导作用,从源头保证政协队伍的整体素质。第二,要建立和完善委员考核管理制度。根据委员参加会议、学习培训、会议发言、调研视察、反映社情民意、提交提案以及日常活动等情况建立科学规范、富有生机与活力的政协委员工作机制和管理办法,推动政协工作和委员管理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促进委员履职尽责。第三,完善激励机制。采取评选优秀提案、优秀调研报告、优秀社情民意信息以及优秀政协委员等形式,表彰先进、树立榜样,激发委员发挥主体作用的履职热情。第四,健全退出机制。建立完善明确详细的委员退出制度,对于经常不参加会议活动、视察调研的不作为委员,该批评的要批评,该警告的要警告,该撤销委员资格的要撤销委员资格,持之以恒鞭策委员珍惜荣誉,履职尽责。

(六)建立政协委员的长效培训和教育机制,提高委员的履职能力。全国政协主席汪洋强调,新时代的人民政协要有新时代的样子,新时代的政协委员也要有新时代的形象。因此,对政协委员的培训和教育永远在路上。政协要建立面向政协委员群体的长效培训和教育机制,通过培训使委员们能够清楚人民政协的性质定位,科学把握人民政协自身发展的规律和特点,充分发挥政协委员主体作用和政协机关高效组织协调能力,充分运用现代社会治理理念、新兴信息技术手段,拓展职能,改进履职方式,提高履职能力;能够始终心系国事、情牵民生,当好人民政协制度的参与者、实践者、推动者,做新时代“懂政协、会协商、善议政”“守纪律、讲规矩、重品行”的好委员;能够勇于担当责任,模范遵守宪法法律和政协章程,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当好界别群众的代表、本职工作的模范、政协履职的主体。

综上,基层人民政协作为国家治理系统的一部分,其履职能力的提升不仅要从政协委员自身做起,优化政协自身结构提高主体素质,要立足于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高度,加强顶层设计,协调推进。坚持人民政协的性质定位,把握人民政协新的历史方位,坚守信念和定力,汲取经验和智慧,推动人民政协事业不断向前发展。

 

 

作者简介

高卫红:女,吉林四平人,教授,博士,硕士生导师。吉林师范大学外国语学院副院长,欧美文学研究所所长,校级教学名师,四平市政协常委,中国比较文学与跨文化研究会理事,吉林省比较文学研究会常务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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