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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代人民政协民主监督能力提升与实践创新
新时代人民政协民主监督能力提升与实践创新
时间:2019/09/18 10:09:53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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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代人民政协民主监督能力

提升与实践创新

 

(九三学社吉林师范大学支社副主委   郭海勇)

 

    人民政协民主监督是在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础上,参加人民政协的各党派团体和各族各界人士在政协组织的各种活动中,依据政协章程,以提出意见、批评、建议的方式进行的协商式监督,是我国社会主义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重要实现形式。民主监督是人民政协的重要职能之一,其政治属性与生俱来。

    一、新时代人民政协民主监督的职能定性和内涵发展

    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主要源自政党之间的互相监督。首届人民代表大会召开之后,毛泽东同志指出党际之间应是“长期共存、互相监督”。中共十一大将“长期共存、互相监督”丰富为“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并将民主党派监督定为一项长期不变的方针,民主监督成为民主党派的一项重要政治权利。2017年2月9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的人民政协民主监督工作的意见》,把加强和改迸人民政协民主监督工作作为提高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推动和改进工作的重要举措。党的十九大进一步提出,加强人民政协民主监督,重点监督党和国家重大方针政策和重要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国家领导人反复强调,要发挥人民政协民主监督作用,这为我们研究和加强政协民主监督工作吹响了前进的号角。

    长期以来,民主监督在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中具有重要作用和独特优势,随着社会主义建设和改革开放事业不断发展而发展。人民政协民主监督根本任务是通过政协反映人民群众的利益、愿望和要求,体现人民群众的意志,帮助党和政府解决问题、改进工作、增进团结、凝心聚力。政协的民主监督不是独立的功能性设计,它是寓于履行各项职能之中和开展各项工作之中,彰显其特点和功能。

    二、新时代人民政协民主监督能力提升及实践创新措施

    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被越来越多的人所认识,具有越来越大的社会影响。但长期以来,人民政协民主监督职能一直是基本职能的短板,是履行职能的薄弱环节。民主监督职能弱化的根本性问题在于对民主监督重视不够,主要是民主监督的体制、机制不完善,制约着民主监督目标的达成。全面推进新时代人民政协民主监督能力提升和机制的创新,必须按照党中央治国理政党的新要求和问题导向,坚持在继承中发展、在发展中创新,不断加强推进人民政协民主监督工作实践,提升民主监督工作水平。

    (一)准确把握参政党民主监督的时代站位,发挥监督促进发展的政治作用

    参政党发挥监督作用在思想理念上要紧紧跟进中国共产党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发展要求,深刻理解执政党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方略、战略布局、战略举措,通过与执政党在思想理念上达成共识,实现参政党与执政党的政党合作、共同发展,体现参政党监督作用发挥的空间和方式特点。正确认识参政党民主监督的性质定位是履行这项职能的重要前提。民主监督主要是帮助发现、解决党和政府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起到帮助推动工作、改进作风、预防腐败等作用。

    要从全面加强党的建设、提升党的执政能力和水平、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更好地发展高度,加强对人民政协民主监督机制创新的认识。要把参政党监督作用发挥与民主党派自觉坚持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高度统一起来,不断提升参政党推进监督机制创新的主动性、积极性和针对性,真正理解参政党监督机制不断创新对我们社会主义事业发展的防偏纠错、促进发展的时代意义。

    二)全面提升人民政协民主监督能力和水平

    能否实现参政党在民主监督上的有位有为,关键是参政党要具备与执政党执政要求和形势发展相匹配的监督能力和水平。一方面,要加强民主监督队伍建设,注重发现和培养素质高、品德高尚、敢于承担监督责任、善于履行监督职责的政协委员,打造民主监督的骨干队伍。另一方面,要加强调查研究。民主监督的过程也是一个深入调查研究、发现和解决问题的过程。只有立足调查研究,才有可能把握问题全貌,确保监督真正落到点子上。为此,民主党派成员要关注民生,深入实践,提高自身调查研究能力和民主监督的针对性。参政党的民主监督要“有破有立”,实现批判性与建设性的有机统一。既要全面了解情况又要把民主监督与参政议政、政治协商有机结合,以推动问题解决为导向,提出切实可行、见效管用的意见和建议。同时,要严格按照宪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实施监督行为,确保民主监督的合法有序。

    全面提升参政党监督能力和水平,强化党委依法支持和民主党派依法监督的政治担当。要按照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条例》等党内法规去规范与各民主党派关系,把参政党依法履行监督职能与地方党委履行好党建主体责任紧密连接在一起,创新完善民主党派人才培养实践路径。建议民主党派组织开展民主监督主题学习培训班、研讨会、案例点评等活动,加强自身修养,提高民主党派成员自身的认识水平、行为规范的自律能力。注重民主党派在互联网+、大数据条件下的发展能力,创新参政党的监督模式,通过多元、多角度、多系统的技术统筹全面拓展参政党监督能力,快速、精准地发挥参政党的监督作用,保持监督能力和水平的与时俱进。

    (三)构建常态化政党协商机制,推进监督工作创新

    各地党委要与各地民主党派负责人通过政党协商等形式,积极探索地方执政党与参政党党际监督新思路,并将其纳入到本地全面加强党的建设总体规划、计划中。通过地方党委的统筹谋划和与民主党派的常态协商、特别是监督机制常态化的创新,促进本地区政党监督功能的不断深化和完善,做到地方党委有要求,民主党派有作为;民主党派有担当,地方党委有支持。通过构建常态化的地方政党协商监督机制,使政党关系按照十六字方针不断走向各尽职责、和谐发展,实现地方参政党监督机制建设规范化可持续良性运行。要按照创新有遵循、监督有重点、落实有办法的工作思路,在地方党委的指导下,有所侧重地确定参政党监督工作任务、目标和要求,在地方重大政治事项创新中监督工作思路、确定监督办法。要加强参政党监督机制与社会各种监督措施的融合,对本地区影响百姓生活、社会发展的重大事件、重大督查,各地党委要注意发挥参政党监督作用,选派民主党派成员参与。与此同时,各地民主党派还要发挥监督的主动性,有组织地、有程序地参与或独立地开展本地区重大政治事件、民生问题和相关法规政策落实方面的监督工作,地方党委要按照政党监督要求和法律法规要求,提供尽其所能的帮助。

    (四)明确监督任务,建立提升民主监督能力的监督考核机制

    建立行之有效的监督反馈机制可以充分发挥民主党派的监督功能,使民主党派的政治监督发挥实际作用,使其监督具有实效性。建立监督反馈考核制度,对民主党派民主监督实效性情况进行定期考核评价,从政治环境、物质条件方面给予支持,更需要加强对地方参政党组织和成员的激励作用。通过各种途径和措施激发、调动各民主党派成员热爱监督、勇于监督,让监督工作中做在突出贡献的先进人物有自豪感和获得感,激励参政党在发挥监督作用方面忠于职守、不断创新、提升效能。同时探索建立责任追究制度,明确民主党派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责任,对履行监督职能不力的领导干部视情进行批评教育,不断增强民主党派履行监督职能的责任意识。

    (五)以体制机制创新带动民主监督作用,增强监督创新效能

    我国各种监督监察机制的完善,为民主党派发挥监督作用提供了新动能,开辟了新的领域,民主党派民主监督也要与时俱进,在全面深化改革中推进参政党监督机制的创新。民主监督机制的创新,需要参政党要时刻强化自我革命,以历史的、全面的、联系的观点加深对参政党监督内涵的理解,在科学认识指导下不断拓展监督内涵,实现创新,以适应新时代新征程新要求,做出新贡献。

    在党的领导下,积极探索创新人民政协民主监督工作,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完善人民政协民主监督机制和机制,是贯彻落实党中央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更好发挥人民政协民主监督独特优势的重要举措。面对伟大的使命和严峻的形势,新时代参政党应更加敢于监督、更有水平地监督、更有成效地监督,创新参政党监督机制,提升参政党监督能力和水平,不断推动民主监督上新台阶,以开拓创新的新作为展现参政党的新面貌,开创多党合作和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新气象,为四平市社会经济发展做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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